<cite id="1ndtl"></cite>
<ruby id="1ndtl"></ruby>
<strike id="1ndtl"></strike>
<span id="1ndtl"><dl id="1ndtl"></dl></span><span id="1ndtl"><dl id="1ndtl"></dl></span>
<strike id="1ndtl"></strike>
<strike id="1ndtl"><dl id="1ndtl"><del id="1ndtl"></del></dl></strike>
<span id="1ndtl"></span>
<span id="1ndtl"><dl id="1ndtl"></dl></span>
<strike id="1ndtl"></strike>
<strike id="1ndtl"></strike><span id="1ndtl"><dl id="1ndtl"></dl></span>
<strike id="1ndtl"></strike><strike id="1ndtl"></strike>
<strike id="1ndtl"></strike>
<span id="1ndtl"></span>
<span id="1ndtl"><dl id="1ndtl"></dl></span>
<th id="1ndtl"><noframes id="1ndtl"><span id="1ndtl"><video id="1ndtl"><strike id="1ndtl"></strike></video></span> <strike id="1ndtl"></strike>
<strike id="1ndtl"></strike>
<span id="1ndtl"><dl id="1ndtl"></dl></span>
  1. 首頁
  2. nft數字藏品(視覺中國“跨界”NFT數字藏品平臺,背后暗藏法律風險)

nft數字藏品(視覺中國“跨界”NFT數字藏品平臺,背后暗藏法律風險)

近期,視覺中國(000681.SZ)因數字藏品交易平臺“元視覺”股價大漲,領起了二級市場“NFT概念”炒作之風。1月4日晚間,視覺中國發布股價異常公告,稱“元視覺”平臺目前處于上線起步階段,公司尚無法預測對經營業績的影響程度,請投資者注意市場風險。1月5日,視覺中國低開低走,截至收盤,報25.88元/股,下跌1.56%。

銀柿財經記者了解到,“元視覺”于2021年12月26日正式上線,2021年12月31日12點首發藏品僅含《我要上學》(大眼睛女孩)。該藏品售價為每件199元,限量1萬份。與螞蟻、騰訊以及京東這三家大廠的NFT平臺首發選擇數字藏品的價格相比,《我要上學》的售價是其中最高的。螞蟻鏈粉絲粒(現更名為“鯨探”)首發的敦煌概念NFT皮膚需要10個螞蟻積分+9.9元,限量1.6萬張;騰訊旗下的幻核平臺的“限量版十三邀黑膠唱片NFT”售價18元人民幣,共300枚;京東靈稀首批數字藏品代表為京東形象代表吉祥物“Joy”價格為9.9元人民幣一枚,每一版數量為2000份。

NFT、數字藏品分別是什么?

公開資料顯示,NFT,即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通過區塊鏈技術加密某張圖片、電子專輯或其他數字作品,使得其具有唯一性。不同于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可以不斷分割,NFT強調它是不可分割的唯一資產。簡單來說,NFT就是通過區塊鏈技術給某一件作品打上“防偽編碼”,使其本身變成了一種具備唯一性的數字代幣,數字作品也因此可以追根溯源,明確版權并進行交易。

數字藏品則是通過智能合約來約定。一張照片從膠片沖成實物,經數字掃描后變成數字作品,再成為數字藏品,這個過程分為實物、數字作品和數字藏品三個階段。數字作品在版權交易平臺中授出的是使用權,數字藏品轉讓的是數字藏品本身的所有權,但創作者并未將版權轉讓給購買者。對于創作者而言,其作品既可商業授權給B端客戶,又可將作品上鏈形成數字藏品,將數字藏品所有權轉讓給C端客戶。

以視覺中國公告的元視覺平臺為例,視覺中國將通過公司的數字版權交易平臺、元視覺數字藏品平臺,為創作者和藝術家、使用者和收藏家等相關主體提供基于區塊鏈信任機制的協同創作、版權保護以及交易變現等多種場景賦能;為創作者和藝術家提供兩次變現的機會,即數字版權授權+數字藏品銷售。

記者體驗了各大數字藏品交易平臺后發現,平臺上的藏品形式既有基于實物的,也有純數字資產的,藏品大多限量發售,并附帶各自的區塊鏈信息。雖然各個平臺藏品各異,但交易方式殊途同歸:購買數字藏品需要綁定手機號再進行實名認證,并且只能通過人民幣交易。此外,數字藏品一經售出,不支持退換。但需要注意的是,買家在元視覺上購買“數字藏品”,只是擁有作品的數字資產所有權,并沒有獲得作品的著作權或版權,版權仍然歸藝術家所有。

NFT仍處灰色地帶

據新華社報道,目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在我國屬于非法金融活動,NFT則游走在灰色地帶。新華社援引律師觀點稱,如果NFT仍然以虛擬財產的形式在市場上流通,則相關合同應當合法有效。如果NFT基于虛擬貨幣的屬性在市場上交易,則交易行為屬于違法。

對此,上海靖予霖律師事務所劉笛律師也對記者表示,目前我國的監管機構主要是對“虛擬貨幣”挖礦及交易行為進行嚴厲打擊,NFT則更多像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監管上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劉笛進一步指出,加密資產在國內通常有較多限制,多放在聯盟鏈上,如螞蟻鏈、至信鏈等,國內的交易網站基本只能買不能賣,比如螞蟻鏈上的藏品,要求持有180天以后才能轉贈好友,而且購買只能使用人民幣。劉笛認為,國內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防范少數人利用NFT進行惡意炒作,或者以NFT為名從事虛擬貨幣相關違法活動,簡單地說是防范金融風險,保障老百姓不被割韭菜。

“我們國家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加密資產交易平臺,而加密資產的金融屬性刻在DNA里,NFT也不例外。如果沒有炒作價值,它可能不名一文。”劉笛稱,“能夠預見,在元宇宙、NFT、虛擬貨幣這些概念這么熱的情況下,一定會有人搭建交易平臺或提供在國外平臺交易的中介服務,非法經營的風險也隨之而來,即可能被認定為從事非法資金支付結算業務。”

謹防NFT為傳統詐騙披上新外衣

此外,有行業人士向記者表示,鑒于當前投資者對NFT數字藝術品的認識不足,而這一概念又空前火爆,投資者更加需要充分警惕利用“NFT”與 “元宇宙”“區塊鏈”等概念包裝進行炒作宣傳、夸大收益、騙取投資的騙局。

對此,劉笛認為,用虛假NFT項目詐騙這種傳統手法其實和項目本身通常關系不大,例如“空氣幣”“虛擬盤”,單純的是虛構根本不存在的業務詐騙。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罪。”劉笛指出,“利用真實的或虛構的NFT相關項目,通過具有公開性、利誘性的方式進行集資,NFT藝術藏品價值的現實支撐是否充足,商品的交易價格和價值是否適度匹配,是區分兩罪的關鍵。”

此外,由于NFT藝術藏品存在不可分割性,考慮到目前市場的熱捧,集資購買NFT藝術藏品的現象或有可能發生。

劉笛表示,如果市場人員誘導客戶集資購買甚至為籌款提供便利和幫助,那么單筆交易也可能足以達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門檻。這種情形的特別之處是,企業層面可能難以第一時間察覺。若個別銷售人員的高風險行為被司法機關注意到,就可能令整個企業甚至行業再次陷入“區塊鏈騙局”的漩渦之中。

對于數字藏品“賣的貴”的現象,劉笛指出,高價不等于詐騙,但價格與價值極不匹配的藏品,形成層級結構,就很可能涉及到傳銷。

“阻止數字藏品在用戶之間的交易,主要還是為了削弱金融產品屬性,突出藝術收藏品價值,避免形成‘三層及以上的層級結構’,能夠比較有效地使其減少被認定為傳銷的可能性。”劉笛表示。

本文源自銀柿財經

相關文章
美女网站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