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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龍儀蚯蚓機(電商平臺大量售賣“地龍儀”,非法電蚯蚓何時休?)

近日,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收到珠海中院關于電蚯蚓公益訴訟的三份判決書。

三個被告在電商平臺售賣獵捕蚯蚓電子裝置,購買者使用該工具對蚯蚓進行滅絕式獵捕,給生態環境,尤其是土壤環境造成了不可逆轉的破壞。針對該案件,一審法院判決出售電擊裝置的商家賠禮道歉、賠償近200萬元的生態環境損失以及負擔綠發會公益訴訟支出費用。判決生效后,這將是司法首次確認通過生產售賣電子裝置來從事電擊蚯蚓的行為也屬生態破壞。

該案件委托訴訟代理人繩欣輝告訴新京報記者,法院認為蚯蚓屬于在土壤生態系統中具有重要地位的野生動物,人類對其利用的手段必須在合理的范圍內,出售電擊獵捕工具不屬于可持續利用野生動物的合理手段,出售并實際使用,應認定已造成生態環境公共利益損害,從而判令被告承擔因破壞生態造成的損失、賠禮道歉以及支付相應費用。

網友提供的地龍干貨物圖。廣西玉林興業縣養殖戶吳先生供圖

某“中藥材有限公司”官網上的產品介紹。網頁截圖

電商平臺售賣各類地龍儀。網頁截圖

一噸地龍干價值30余萬元

拋開作為“餌料”的這層身份,在養殖、加工、收購等多個精細化環節組成的產銷鏈上,蚯蚓作為一種名貴中藥材“地龍”,其獨特的藥用價值決定了它的市場藍圖。據天地云圖中藥產業大數據平臺統計,目前在藥用市場上,包含地龍這味中藥材的上市中成藥有40種,其藥用市場需求從2010年的400噸上漲至2020年的675噸。

《神農本草經》記載,地龍具有清熱定驚、通絡平喘等功效。作為一種傳統中藥,在近期《中藥材》發表的一篇論文中提到,地龍提取物也具有抗菌消炎、促進創傷修復的功效。事實上,近幾年,地龍對于推動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的新藥也不斷問世。公開資料顯示,以地龍為中成藥組方成分的產品,其中需求排在前三的分別為蘇黃止咳膠囊、腦心痛膠囊和乳塊消片。

天地云圖中藥產業大數據平臺首席分析師、中國中藥協會種養殖專委會副秘書長賈海彬告訴記者,2020年雖然廣州、廣西等主產區的地龍貨量減產,但捕捉方式均由傳統的引誘法改為電擊法,大大提高了捕捉效率,也刺激了農戶的捕捉積極性。“總體來看,地龍全國產區是有增加的,據統計,2020年全國地龍產量860噸左右。”

賈海彬說,早在上世紀80年代,蚯蚓已實現人工養殖,但人工繁殖技術尚不成熟,主要是野生捕捉幼體育肥。食品和魚餌渠道的養殖品,無法保障含量和性狀合格,故在藥用渠道上主要靠野生來源支撐,野生來源和人工養殖占比約7:3左右。此外,收購地龍的企業主要是市場專營商和產地經營大戶,一般都注冊有產地合作社或養殖實體。

利益的驅使,讓更多農戶和廠商卷進了地龍產銷市場。大多數養殖戶是因為有固定的廠家來承包,規避了賣不出去留著存貨的風險。

廣西玉林興業縣養殖戶吳先生介紹,自己親戚家承包了近20畝田來養殖蚯蚓,3到4個月為一個捕捉周期,一個周期從上到下為一個批次。因當季地質土壤的關系,每批次捕起來的蚯蚓個頭大小也有差別。量產最高時,一畝田下來,可以收獲50多斤的干貨。“我們是用儀器電的,插在田里,通上電,震幾下,它們就跑出來了。我們現在干貨是165元一斤。”吳先生說。

一家山東菏澤的蚯蚓加工商告訴記者,因為是成噸批量向制藥廠供貨,他們只收野生蚯蚓,不收人工養殖的。該加工商透露,9月1日,他們給一家制藥廠發了一噸地龍干,都是大山(野生)貨,價值三十多萬元。9月2日,記者從該加工商微信朋友圈發的視頻中看到,一對老夫婦使用獵捕蚯蚓電子裝置在路邊進行“電蚯蚓”,視頻解說道:下半年的蚯蚓旺季已經開始,有資源人人都能做,一天能掙三四百。

從幾十元到上千元的電捕神器“地龍儀”

“電蚯蚓”指的是不特定的用戶使用專門用于獵捕蚯蚓的電子誘捕裝置獵捕蚯蚓的行為。“地龍儀”的出現,成了引誘蚯蚓的克星,捕捉蚯蚓的人們開始逐漸拋棄用藥物或食物誘捕的傳統捕法,人手一臺“地龍儀”成了標配。

2020年2月綠發會同多家環保組織和志愿者團隊聯合發起了“電商無野行動”,該行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通過對各大電商平臺銷售的國家重點或明令禁止交易的野生動植物相關商品進行舉報、溝通,督促電商平臺采取下架相關商品。去年6月,綠發會接到志愿者舉報,各大電商平臺均在銷售電蚯蚓的機器。

日前,記者在多家電商平臺檢索發現,售賣“地龍儀”的店鋪眾多,且種類繁雜,有只帶電容不帶電瓶的,有鋰電池一體機續航6小時的,還有雙核特大電容外加500安鋰電瓶的,價格從35元起到1680元不等。從商家店鋪的發貨地址來看,“地龍儀”貨源的出售主要集中在廣東、廣西和浙江三個省份。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地龍儀”是以電壓脈沖輸出為主,多數以逆變器升壓對電容進行充電,電容蓄電后產生高電壓。用插在地里的地針,釋放電壓,通過刺激潮濕土壤中蚯蚓的表皮,來壓制蚯蚓呼吸,迫使蚯蚓蠕動,從而鉆出地面。

此外,不少“中藥材有限公司”“商貿有限公司”“電子產品經營”等產銷型企業在網站上提供高價回收地龍干和售賣地龍儀的服務。在一家“中藥材有限公司”的官網上,記者看到,產品展示區不僅附有不同類型“蚯蚓機”“地龍儀”的相關資料,還有“淺的話,地針平著斜插插完以增大放電面積。兩針平行距離1.5米。正極盡量不要直接插到蚯蚓身邊以免電軟不出。有時蚯蚓不在表層,可以試一下地針后半段絕緣一下(涂漆或套塑料)。”等蚯蚓機地針擺放使用方法的說明。

記者調查發現,除了各大電商平臺和企業官方網站外,互聯網社交平臺也同樣集聚和潛伏著收購地龍干,買賣地龍儀的信息交往。在“地龍儀吧”和“收購野生蚯蚓地龍交流群”中,收購方和供給方的網友們,一邊談論貨源、貨存量和價格,一邊在咨詢使用哪種地龍儀更好。

廣東清遠的一名電蚯蚓農戶說,自己在某電商平臺買了兩臺地龍儀,但都不好用。“一開機,小貨(地龍)幾百條出來,大貨一條沒有。”農戶稱,清遠的野生蚯蚓都很大,自己家附近電捕的人不是很多,前段時間買了一臺473元的一體機,沒電出大蚯蚓就給退了,最近用的是一臺帶十二個電容的地龍儀。

“地龍儀”損害環境還電死過人

“電蚯蚓”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不管蚯蚓大小,都會被滅絕式獵殺。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科學家孫全輝認為,蚯蚓是常見的一些生活在土壤中的軟體動物,它們生活在土壤中,并以土壤中的有機物為食,是土壤生態系統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蚯蚓的存在可以加速分解地面和土壤中的有機物,增加土壤肥力和通透性,有利于農作物和其他植物更好地生長。因此,蚯蚓常常被作為指示物種,用于評估土地生態系統健康狀況。

孫全輝說,蚯蚓雖然普通,沒有被列入國家或地方重點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但使用電擊方式捕獵蚯蚓依然違反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生產和獵捕蚯蚓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從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角度看,物種不論大小和是否瀕危,它們都在生態系統中發揮著獨特的功能。“野生動物保護法目前正在修訂,有關部門應更加關注蚯蚓等非國家重點野生動物保護存在的問題,不能忽視它們在維護生態安全和生態系統完整性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

其實蚯蚓的作用遠不止于土壤生態。蚯蚓也可以用于有機性固體廢物處理,例如2000年澳大利亞悉尼奧運會期間,官方就利用4000條蚯蚓處理奧運村生活垃圾。針對有機物分解,蚯蚓也是監測土壤和水體環境污染狀況的良好指示生物。

通過電子引誘裝備實施“電蚯蚓”行為導致損害生態環境的后果顯而易見,而如今市場上的蚯蚓捕捉儀器也大多不符合國家安全規定,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此前相關媒體報道稱,江蘇沛縣一男子通過電商平臺以6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臺蚯蚓捕捉機。為檢驗捕捉機的效果,在未切斷電源的情況下,誤碰到用于導電的鋼針,當場觸電身亡。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電器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包含涉案蚯蚓捕捉機的生產和銷售。被告電器公司利用逆變器的工作原理進行簡易組裝后制成的蚯蚓捕捉機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缺陷,判決被告電器公司共賠償57萬余元。

在某二手收購交易平臺上,記者注意到,200元組裝成本價的地龍儀,私聊將秒出貨。在多個短視頻平臺上,不少用戶還分享并上傳了自己組裝和使用地龍儀的方法。

針對“電蚯蚓”行為,多地已制定了地方法規

“電蚯蚓”行為違法嗎?對于打擊這種行為,目前有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在綠發會提起的“電蚯蚓”訴訟案中,中國綠發會法律顧問王律師認為,目前,雖然還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對“電蚯蚓”進行規范,但有地方政府已經制定了地方法規。“這次訴訟案件,是根據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于2020年3月31日修訂的《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為依據的,‘電蚯蚓’屬于違法行為。”

《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2020修訂)第二十二條提到,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氣槍、地槍、排銃、粘網、地弓、吊杠、鋼絲套等工具獵捕野生動物。其中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也按照本條例規定管理。

2018年,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海口市濕地保護若干規定》,《規定》明確,禁止在濕地內從事炸魚、毒魚、電魚、電蚯蚓等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行為,其中在濕地內電蚯蚓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沒收捕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這也是全國率先規定禁止在濕地內電蚯蚓的法規。

2020年6月1日,北京市實施新版《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新《條例》擴大了野生動物的保護范圍,并強化了禁食制度,將禁食范圍由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拓展到了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和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此外,去年年底,四川省政協也將《應重視和禁止濫捕蚯蚓現象》的建議報送全國政協。

“使用者并不能全面認識到其行為對土壤生態造成的危害。”王律師說,要杜絕使用電子引誘設備電擊蚯蚓,相關政府部門應加大各平臺線上商品的審查力度,對于制造電蚯蚓機的企業進行審查,對生產者進行環保教育。

新京報見習記者 張建林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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