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比特幣不還法院(男子私接電線,挖取比特幣,法院這樣判了)
2023-06-16
男子私接電線,挖取比特幣。法院這樣判了
[老王法律在線說法]:
2020年5月至6月22日,鐘某在鞍山市鐵東區的兩個房間內,采用私接電線盜竊電能,挖取比特幣,經供電公司認定,鐘某竊電金額共計7200元。
后案發被鞍山市鐵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經查明,鐘某出生于遼寧省鞍山市,初中文化無業 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現因涉嫌盜竊罪于2020年7月被監視居住。
案件經由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鐘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根據刑法264條規定:已經構成盜竊。鐘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并認罪悔罪可在量刑幅度內從輕處罰,但考慮鐘某是累犯,依法應當在量刑幅度內從重處罰。
綜上判決如下:
被告人鐘某犯盜竊罪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最后我想說:刑法作為最后一道防線,違法犯罪必追究。請不要以身試法,后悔莫及。讓我們一起樹立正確的法治理念,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
大家對這次事件有什么看法,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轉發傳播正能量。
關注我學習法律知識少吃虧。#老王法律在線##比特幣[超話]##數字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