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幣被凍結銀行卡(近期成功案例(二):炒幣被凍1年6個月,律師介入1個月解凍)
2021年4月王某在某交易所買賣虛擬幣賺差價,某日發現其銀行賬戶無法正常轉出,經向開戶行查詢得知,銀行賬戶因為收到電詐資金,被公安機關司法凍結,王某和辦案機關多次溝通的結果是不予解凍,所以銀行賬戶一直被凍結。
今年10月王某刷抖音時,了解到銀行賬戶凍結可以委托律師介入申訴,于是,王某通過抖音平臺私信我們。和我們講述銀行賬戶凍結的情況后,對我們團隊的專業知識比較認同,于是,委托我們團隊代為申訴。
團隊分析了其交易模式,發現他并不屬于OTC商家(OTC商家主要從事低買高賣泰達幣賺取差價),王某只是投資比特幣,正常出售虛擬幣過程中收到贓款,導致銀行賬戶被凍結。根據王某陳述的交易事實,整理銀行卡解凍所需的材料,并協助王某向交易所發送郵件,調取交易記錄和交易對方信息,逐步形成證據鏈。同時,結合銀行賬戶凍結的法律法規規定,撰寫法律意見書,初步確定解凍方案。
團隊第一時間聯系了辦案機關,確定了具體哪筆銀行流水存在異常,并向辦案機關說明了王某于“924”文件出臺前從事虛擬貨幣的交易行為本身并不被法律禁止,同時對虛擬貨幣相關政策文件進行了解讀,但辦案機關認為,有內部文件規定對虛擬幣交易從嚴認定,不輕易解凍,“924”文件也提示公民交易虛擬幣的風險。雖然團隊向辦案機關說明了王某從事虛擬幣的行為發生在“924”之前,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也不應當認定為違法行為,但辦案機關仍不予解凍。
為進一步推動該案件的進展,團隊前往辦案機關所在地,和辦案機關進行當面溝通并提供證據材料,就有關法律問題與承辦警官進行了溝通,并向警官提交了王某社保證明與單位在職證明等證據材料,證明王某系某單位在職人員,買賣虛擬貨幣只是王某的個人投資行為;此外,我們還向警官提供了王某的交易訂單等證據材料,證明王某有真實的虛擬貨幣買賣且在常規的交易所內進行的集中競價撮合方式買賣的虛擬貨幣。同時,我們也提供了其他能證明王某收入合法的相關材料。
在與辦案機關積極溝通,就相關法律問題探討之后,辦案機關最終采納了律師意見,確定了解凍方案,王某的銀行賬戶予以成功解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