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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頁
  2. 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的發展(試論區塊鏈在經濟與社會領域的發展趨勢)

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的發展(試論區塊鏈在經濟與社會領域的發展趨勢)

【摘 要】本文通過對比區塊鏈發展至今所經歷的不同階段的相關特征,以及對社會經濟與社會上生活所帶來的影響,談談對區塊鏈未來的趨勢展望。本文認為:首先,區塊鏈作為一項新興IT技術,并在幾年的時間內發展起來,甚至被視為未來網絡與金融領域的基石,其本身是極具變革性與創新性的。在可預見的未來中,它會擔任將來網絡基礎設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次,區塊鏈目前所具有的許多缺陷與諸多不確定性,以及相應的技術挑戰與人為障礙,社會影響等,都將是我們需要審視并仔細考慮的。并且,未來全球經濟形勢會在以區塊鏈等技術為代表的革新中再一次洗牌,如何在未來的大潮中勇立潮頭,是每個國家,尤其是我國需要思考的問題。

【關鍵詞】區塊鏈;電子貨幣;社會;互聯網

一. 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發展

(1)區塊鏈發展現狀

從本質而言,區塊鏈就是使用密碼學方法相關聯產生的數據塊,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區塊鏈技術的關鍵創新之處在于它允許其參與者通過互聯網傳輸資產,而不需要集中的第三方。

從區塊鏈技術本身發展的歷史來看,2008年,化名“中本聰”的學者(或者組織)發文設想了一種“點對點電子現金系統”,并將其命名為“比特幣”。2009年1月,這一現金系統的第一個區塊(即創世區塊)誕生,標志著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機構控制的比特幣出世。之后,比特幣開始迅速蔓延,價值一路高漲。與比特幣廣受追捧相伴隨的是各種亂象、騙局頻發,對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影響,以致各國央行不得不出臺相應舉措以對其制約。2014年10月,大英圖書館舉行了一場有關比特幣未來的研討會,期間,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Blockchain)首次從幕后走向臺前,進入了人們的視野。

2015年1月,在美國邁阿密舉行的比特幣大會上發布的《2015布雷頓森林體系比特幣白皮書》首次對比特幣和區塊鏈技術的歷史、流通狀態以及前景等作了綜合性報告。白皮書指出,就目前來看,區塊鏈發展要經歷三個階段,區塊鏈1.0為數字貨幣應用,主要是在區塊鏈中部署與現金有關的加密數字貨幣,典型代表即比特幣;區塊鏈2.0是智能合約應用,主要指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在金融或經濟領域構建可信的經濟活動,如股票、期貨、公證等,以太坊就是這一模式的代表;區塊鏈3.0是指超越貨幣和合約的泛區塊鏈應用,涉及政府、健康、物聯網等領域。自此,對區塊鏈的研究文獻也開始爆發式增長,但絕大部分集中于經濟學領域和IT技術領域。

目前,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學界對區塊鏈的關注角度主要還是對其技術原理與本質特點的介紹以及未來應用的構想兩方面,而缺乏深入的理論體系研究,這在很大程度上緣于其自身特點和發展現狀。區塊鏈方興未艾,相關實踐應用、理論研究以及監管體系都需要較長的時間來構建和檢驗。因此,就當下而言,區塊鏈的技術發展遠遠領先于其理論研究。

(2)從比特幣看區塊鏈的初生

討論區塊鏈,就不得不提到比特幣。最早的區塊鏈是作為比特幣的底層技術所出現的,它起源于中本聰在2008年一篇題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的論文。在文中,中本聰描述了一種完全基于點對點電子現金系統,該系統使得全部支付都可以由交易雙方直接進行,完全擺脫了通過第三方中介(例如商業性銀行)的傳統支付模式,從而創造了一種全新的貨幣體系。

對于比特幣而言,其本身技術是由六個重要基本技術所組成:散列(HASH)、工作量證明(Proof-of-Work)、公開密鑰密碼體系、交易(Transactions)、區塊(Block)與挖礦(Mining)。這之中,區塊(Block)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區塊鏈的原型。

一開始,區塊是與交易所結合的一種技術。其中,每個單位被視為一個區塊,而交易和區塊的關系,就如同水和瓶子,巧克力與包裝盒,是屬于內容和容器的關系。由于每筆交易是相對分散的,為了更好地統計交易,比特幣系統創造了區塊這一概念。每個區塊均包含以下三種要素:一是本區塊的散列;二是若干交易單;三是前一個區塊的散列。

比特幣系統大約每十分鐘創建一個區塊,其中包含了這段時間里全球范圍內發生的所有交易。每個區塊中也包含了前一個區塊的ID,這種設計使得每個區塊都能找到其前一個節點,如此可一直倒推至起始節點,從而形成了一條完整的交易鏈條。因此,從比特幣的誕生之日起,全網就形成一條唯一的主區塊鏈,這就是區塊鏈的雛形。其中記錄了從比特幣誕生以來的所有交易記錄,并以每十分鐘新增一個節點的速度無限擴展。這種模式的優勢在于,每一條記錄都是被全網廣播并全體記錄的,只要全球有一臺裝有比特幣程序的計算機還能工作,這條主區塊鏈就可以被完整地讀取。如此高度分散化的交易信息存儲,使得比特幣主區塊鏈完全遺失的可能性變得微乎其微。

區塊鏈始于比特幣,如今卻得到了遠大于后者的關注度與期望值。比特幣是區塊鏈技術賦能的第一個“殺手級”應用, 因此迄今為止區塊鏈的核心技術和人才資源仍大多集中在比特幣研發領域。然而, 區塊鏈作為未來新一代的底層基礎技術,其應用范疇勢必會超越數字加密貨幣而延伸到金融,經濟,科技和政治等其他領域。比特幣的現有技術,模式和機制,將會對區塊鏈在新應用領域的發展提供有益的借鑒,而新領域的區塊鏈創新也勢必反過來促進解決比特幣系統現存的問題。所以,比特幣和區塊鏈技術存在著協同進化,和諧共生而非相互競爭的良性反饋關系。

二.區塊鏈現有問題與缺陷

(1)區塊鏈的天然限制

作為近年來興起并快速發展的新技術, 區塊鏈必然會面臨各種制約其發展的問題和障礙。其中安全、效率、資源和博弈四方面是區塊鏈技術亟待解決的問題。

安全問題是區塊鏈目前最要緊的問題。在目前現行的區塊鏈模式中,基于PoW 共識過程的區塊鏈主要面臨的是51%攻擊問題, 即節點通過掌握全網超過51%的算力就有能力成功篡改和偽造區塊鏈據。以比特幣為例, 據統計中國大型礦池的算力已占全網總算力的60%以上,理論上這些礦池可以通過合作實施51%的攻擊從而實現比特幣的雙重支付從而擾亂交易秩序。而基于PoS共識過程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51%攻擊問題,但同時也引入了區塊分叉時的攻擊問題。可以說目前并沒有一種區塊鏈模式能夠真正完善自身漏洞而規避攻擊問題。

不僅如此,區塊鏈的非對稱加密機制也將隨著數學,密碼學和計算技術的發展而變的越來越脆弱。在未來隨著超算與量子計算機的發展,擁有更高技術與算力的設備可以輕而易舉地進行數據篡改。

區塊鏈的隱私保護也存在安全性風險。區塊鏈系統內各節點并非完全匿名, 而是通過類似電子郵件地址的地址標識(例如比特幣公鑰地址)來實現數據傳輸。雖然地址標識并未直接與真實世界的人物身份相關聯,但區塊鏈數據是完全公開透明的。換句話說,如果能夠進行反向標識與定位,用戶的信息就不再有安全性可言。

區塊鏈效率也是制約其應用的重要因素。首先是區塊膨脹問題, 區塊鏈要求系統內每個節點保存一份數據備份,這對于日益增長的海量數據存儲來說是極為困難的。以比特幣為例,完全同步自創世區塊至今的區塊數據需要約60GB存儲空間,雖然輕量級節點可部分解決此問題,但適用于更大規模的工業級解決方案仍未有解決方案;其次是交易效率問題,比特幣區塊鏈每秒僅能處理7筆交易,之后的以太坊到Fabric最多也就一千多筆,這極大地限制了區塊鏈在大多數金融系統高頻交易場景中的應用(如VISA信用卡每秒最多可處理10000筆交易)。最后是交易確認時間問題,比特幣區塊生成時間為10分鐘,因而交易確認時間一般為10分鐘,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比特幣在小額交易和時間敏感交易中的應用。

然后是資源問題。PoW共識過程高度依賴區塊鏈網絡節點貢獻的算力,這些算力主要用于解決哈希問題和隨機數搜索,除此之外并不產生任何實際社會價值,因而一般意義上認為這些算力資源是被浪費掉了,同時被浪費掉的還有大量的電力資源。隨著比特幣的日益普及和專業挖礦設備的出現,比特幣生態圈已經在資本和設備方面呈現出明顯的類似于軍備競賽的態勢,從而逐漸成為高耗能的資本密集型行業,這就進一步凸顯了資源消耗問題的重要性。因此,如何能有效匯集分布式節點的網絡算力來解決實際問題,是區塊鏈技術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最后是博弈問題。區塊鏈網絡作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系統,其各節點在交互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存在相互競爭與合作的博弈關系,這在比特幣挖礦過程中尤為明顯。通常來說,比特幣礦池間可以通過相互合作保持各自穩定的收益。然而,礦池可以通過稱為區塊截留攻擊 的方式,通過偽裝為對手礦池的礦工享受對手礦池的收益,降低對手礦池的收益。如果礦池相互攻擊,則雙方獲得的收益均少于不攻擊對方的收益。然而當礦池收益函數滿足特定條件時,這種攻擊和競爭將會造成所謂的囚徒困境的博弈結局。換句話說,兩方因為相互斗爭而無法達到最佳收益,甚至可能受到虧損,進一步擾亂其他用戶交易的秩序。所以就目前而言,如何設計合理的懲罰函數來抑制非理性競爭,使得合作成為重復性礦池博弈的穩定均衡解,尚需進一步深入研究。

(2)社會發展與區塊鏈的進退

目前,我們處在區塊鏈發展2.0向3.0過渡的其時期,在這一階段,區塊鏈應用正轉向非經濟領域,絕大多數應用還處在概念論證或早期研發階段,例如政府管理,科教文衛,法律以及通訊產業等。當一項技術與社會發展所結合,必然會引起種種社會問題,從而引發一系列動蕩與變革,互聯網如此,基于互聯網的區塊鏈更是如此。

區塊鏈本身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化”,“自治化”等特點,它們本質上是同源一體的,相互解釋又彼此關聯,本質上都是對傳統“中心化”模式的革新。而目前的社會發展情況并不能很好地接受并應用這種模式。

例如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特點與傳統監管模式的矛盾。因為區塊鏈技術始于電子貨幣,應用最多也在電子貨幣領域,所以目前對區塊鏈的監管主要體現在貨幣系統和金融領域,這關系到一國的經濟秩序和金融體系穩定。

實際上,電子貨幣的發展現狀很大程度上具有資本和輿論炒作之效果,尚未被國際主流社會普遍認可,在普通民眾中接受度也不高。我們生活中應用最廣的微信支付與支付寶付款,其本身是應用了P2P模式的一種類三方支付,其本身是有現金作為錨點的。相較于此,比特幣等電子貨幣沒有真正的現實錨點與信用背書,目前僅僅是部分人用來盈利的工具。因此,除了在小范圍的投資領域流轉外,比特幣當下最為主要的應用場景是洗錢、勒索和黑市交易等犯罪活動。如在2017年5月全球爆發的勒索病毒事件中,黑客即要求受害者支付筆特幣以獲取贖金,這自然得益于區塊鏈可匿名交易的數據加密技術和全球一體化的實時清算體系。

然后還有“去信任化”的問題。經濟市場與金融交易中,信用是最重要的一環,沒有信用保證,連最基礎的交易都會淪為空談。區塊鏈的“去信任化”功能雖然號稱能夠改變現有的信用體系,但其本身并不能克服技術設置本身的“不誠信”問題,以技術為包裝的規則失衡因具有隱秘性而使得監管更加困難。

此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拒絕加密貨幣交易基金的上市申請,即是出于尚無法對該類交易實行有效監管,無法預防欺詐和操縱行為故難以保護投資者和公眾的合法利益的原因。可以預見,只要一國政府無法對電子貨幣進行有效監管,無法控制和防范因電子貨幣廣泛應用而可能對現有貨幣體系造成的風險,那么電子貨幣的合法性地位和發展前景就會一直懸疑,而關于其在更大范圍的推廣和應用乃至替代法定信用貨幣的暢想就只能是天方夜譚。目前比特幣價格波動頻繁就是由于監管缺位或監管不能而導致其使用范圍和實際影響不夠大,容易被個別投機者操作所導致的。

如果再深入思考就會發現,對電子貨幣的監管和數字貨幣應用本身就是一對矛盾的存在。傳統的監管模式是集中化的,反匿名的,這無疑與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的本質特點相悖。更深層次的悖論則在于電子貨幣背后的科學技術與監管體系之間的價值追求并不相同,前者奉行“去監管”,崇尚自由開源;而后者則強調風險防控與化解,追求效率,安全與公平的動態平衡。顯然,要調和這兩者的矛盾,并非僅僅通過發展技術和加強監管,若事實上確實可以對電子貨幣實現有效監管,那這樣的電子貨幣還是其本來意義上的“無政府貨幣”嗎?它的革命性和創新性又如何體現呢?若不對其監管,則電子貨幣未獲得國家主權承認,意味著相關公眾不敢對其報以信心,缺乏公眾認可的電子貨幣正如缺乏國家強制力擔保的信用貨幣一樣,無法發展并最終被社會所摒棄。

同樣,號稱“自治化”的區塊鏈,因具有可擴展性,區塊鏈平臺可能會促使新的虛擬權力產生,并進而導致“現實政治的重新集權”,少部分技術精英壟斷或主導公共事務卻無需獲得任何合法授權或不受任何監督。對技術規則本身的監管要比對利用技術從事不法行為的監管更難,因為與傳統模式相比,由信息集中化主導的技術決策透明性更差、欺騙性更隱秘。為了實現進一步公平公正的意愿反而會導致的不過是又一次權利洗牌而已。

不僅如此,為了支持“去信任化”而受到應用的“智能合約”與現行法律的有效對接也是一個難題。法律是嚴謹的,不同的語句語法所表達的意思都會相差千里,我們經常會遇到需要對法律規定或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場合,這種情況下往往涉及復雜的利益權衡和價值判斷,應依靠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從中裁決。但智能合約卻完全依靠計算機語言寫就的程序在締約方之間實現驗證和執行,這必然會引發一個根本性問題,即程序代碼是否能夠精確地表達合同條款的語義,以及合同條款是否又能準確表達當事人的意思。若不能表達,那么對于代碼的語義應如何解釋,由誰來解釋,以及最為關鍵的一點——其是否屬于被法律所認可的有效合同形式。同時,智能合約的固有格式勢必會犧牲一定的公平正義,高速發展的技術與滯后于社會的法律的矛盾同樣是其面臨的一大挑戰。

另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共識機制”的技術設想與現實的差距。我們可能或多或少聽過所謂的“理性人”假設,即人在絕對理性下做出對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選擇。這一假設被廣泛應用于西方社會學與經濟學中。然而現實中的情況是,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情況下是非理性的。

共識機制的問題正是如此。系統中的各節點能夠對某一交易記錄達成唯一共識,不代表用戶對整個系統的發展也可以達成唯一共識。現實中,個人行為往往具有很強的波動性和盲目性,泛化民主更會打破治理主體與公眾間原有的平衡,導致決策共識更難實現。以太坊的幾次分叉充分說明了這一問題,因利益和價值觀差異,社區內用戶的主張不可能完全一致,若再將其應用于整個社會,共識的難度可想而知。雖然比特幣網絡目前來看還未發生分叉,但這僅是多次妥協后的暫時結果,并不代表未來不會出現。而根據經驗和規律判斷,只要資源有限、利益不同,就必然會有分歧產生,而將其放在社會領域,其所造成的影響甚至損失都是難以估量的。

三.未來區塊鏈發展設想

(1)實現區塊鏈與社會發展的良性結構

雖然比特幣早在十年前就已經誕生,但區塊鏈真正走入大眾視野的時間并不長,作為一項新技術,其對現有社會發展的影響,對社會秩序的可能改變以及未來應用的多種愿景受到科技界、金融界、政策界以及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和討論。從其引發話題熱度和可能帶來的創新觀念來看,區塊鏈無疑具有重要意義,其為重新定義交易和分配規則提供了技術基礎,成為信息價值傳遞的重要載體,并引發了社會治理結構和模式的轉型。

同時,我們也應看到,區塊鏈技術本身還存在不少問題,需要更多時間來探索和完善,目前一些人明顯寄予了過高的期望,從而容易導致公眾或部分從業者對其產生不切實際的幻想,這并不利于區塊鏈的正常發展。區塊鏈發展的第三階段并非人們一般認為的那樣屬于前后演進式,而是同時并行式的,也就是說,其目的是造就一個“平行社會”。其中數字貨幣應用最先起步,但遠未成熟,而金融領域的各類合約型應用和社會治理,物聯網方面的泛區塊鏈應用也在逐步展開。電子貨幣與現實貨幣的關系,智能合約的社會效應等,都是目前各界正在努力探索并完善的部分。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注意,區塊鏈所表征的新興技術或產業其實都是順應和實現某種未來目標的手段和工具,而不是未來社會的發展趨勢。認識到這一點意義重大,因為如果把技術等同趨勢本身,那么我們就會受到所謂“技術決定論”的影響,屆時我們就只能沿著這些路徑向前走,思考“如何把這些技術實現并演進到極致”而忽視我們原本所擁有的其他可能性。在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方面,區塊鏈應結合當下現實作為一種技術手段而非政治理論來應用。因此,我們需要警惕陷入技術決定論的陷阱。

總之,區塊鏈技術雖然對現有社會秩序和格局造成重大影響,甚至對很多方面進行了革新和重塑,但只是對原有制度或模式的改進而非革命,仍需依靠現有體系的確認和配合才能真正發揮其潛在價值,釋放應有能量。不考慮現實而空談構想,只會導致區塊鏈發展進入誤區。這也是我們在技術發展過程中應當時刻銘記的。

參考文獻

[1]袁勇,王飛躍:《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與展望》

《自動化學報》,2016年第4期。

[2]楊望,曲雙石:《區塊鏈,讓價值交易更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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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孫國茂:《區塊鏈技術的本質特征及其金融領域應用研究》,《理論學刊》,2017年第2期。

[4]王焯,汪川:《區塊鏈技術:內涵,應用及其對金融業的重塑》

《新金融》2016年第10期

作者:社會1902葉家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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