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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策銀聯商務股權投資(廣州銀聯100%股權掛牌轉讓,底價近10億元)

大策銀聯商務股權投資(廣州銀聯100%股權掛牌轉讓,底價近10億元)

繼上月轉讓中金支付后,銀聯商務又欲轉讓旗下一家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控股權,這次是廣州銀聯。

據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披露的信息顯示,日前,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銀聯”)全部股權正在轉讓,轉讓方為持有廣州銀聯100%股權的銀聯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聯商務”)。

具體來看,100%股權被分拆為兩筆掛牌轉讓,分別涉及該公司90.1%、9.9%股權,轉讓價格分別為87126.7萬元、9573.3萬元,合計轉讓底價為9.67億元。

南都·灣財社記者留意到,去年以來,包括廣州銀聯、中金支付、北京銀聯商務在內,銀聯商務旗下多家支付機構股權先后在產權交易所掛牌。

對此,銀聯商務曾對外表示,為進一步聚焦主業,響應人民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征求意見稿)》的相關監管要求和精神,公司主動整合旗下類金融控股子公司,并主要采用“股權出讓”“收購合并”等方式進行整合。

廣州銀聯100%股權掛牌轉讓,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

日前,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廣州銀聯全部股權正在轉讓,其中,100%股權被分拆為兩筆掛牌轉讓,分別涉及該公司90.1%、9.9%股權,轉讓價格分別為87126.7萬元、9573.3萬元,合計轉讓底價為9.67億元。

根據上述股權轉讓項目披露的信息,廣州銀聯為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付光磊,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冊資本為6億元人民幣。2021年10月31日的廣州銀聯披露的財務報告顯示,公司營業收入為5.87億元,凈利潤為1.61億元。

股權轉讓項目的掛牌信息還披露,遞交9.9%項目受讓申請的意向受讓方須同時遞交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90.1%股權項目的受讓申請,且9.9%項目受讓方須以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 90.1%股權項目最終股權單價確定本項目的最終成交價格。

也就是說,受讓方摘牌9.9%股權的同時必須摘牌90.1%股權,而單獨摘牌90.10%股權時則不需要同時摘牌9.9%股權。

圖片來源: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官網

此外,資產受讓方須同意,標的企業繼續履行與職工簽訂的現有勞動合同。

央行官網顯示,廣州銀聯于2011年5月3日獲得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類型為互聯網支付(全國)、預付卡受理(全國)和銀行卡收單(廣東省)等,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

今年5月13日,央行公示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情況時表示,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擬與其控股股東銀聯商務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整合工作,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了中止續展審查申請,并在中止審查期間繼續開展業務。

多家銀聯系第三方支付機構股權被轉讓

官網顯示,銀聯商務是國內大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以銀行卡收單、網絡支付為基礎的綜合支付服務,不僅自身持有支付牌照,還控股多家其他持牌支付機構。

圖片來源:銀聯商務官網

南都·灣財社記者統計獲悉,自去年5月份以來,銀聯商務前后將七家子公司股權掛牌轉讓。

具體來說,除了廣州銀聯,還包括深圳市深銀聯易辦事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深銀聯)、寧波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寧波銀聯商務)、北京數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數字王府井)、上海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上海銀聯電子)、北京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北京銀聯商務)、中金支付有限公司(中金支付)。

銀聯商務頻頻轉讓旗下第三方支付機構控股權,與央行相關監管要求有關。

2021年1月20日,央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一條對非銀支付機構的主要股東、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條件作出規定,提到“同一法人不得持有兩個及以上非銀行支付機構10%以上股權,同一實際控制人不得控制兩個及以上非銀行支付機構”。

灣財社記者留意到,截至目前,除了銀聯商務于今年6月終結上海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90.1%股權項目外,其余牌照主體均無工商變更記錄和相關披露信息,這也就意味著,銀聯商務出售多張支付牌照尚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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