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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詐防騙提醒文案怎么寫(反詐防騙丨謹防非法集資“公兌”)

非法集資“公兌”


自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專項行動重大決策部署,堅持嚴格依法辦案,依法懲治養老詐騙犯罪;加大宣傳力度,揭露案件犯罪手法,著力提升老年群體防詐識騙能力,推進整治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涉詐亂象問題。







7月12日,秀嶼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件,對吸收老年人存款的被告人依法進行判處,彰顯了秀嶼法院嚴厲打擊懲治非法集資詐騙違法犯罪的堅定決心,對養老詐騙犯罪形成有效震懾,進一步彰顯了法治權威。

法院根據事實證據和被告人參與的犯罪數額、作用大小、退贓退賠情況、歸案后的認罪態度等情節,對被告人依法作出判決。





針對老年人,如何才能練就識破騙子的“火眼金睛”?如何才能避免自己的財產遭受損失?

當前,各種形式的非法集資活動手段更加狡黠,欺騙性更強,犯罪分子以“公兌”的名義,宣揚集資參與人將錢款存放于“公兌”組織者手中,存夠一定周期,到期可以返還本金及獲得高額利息為旗號,老年人由于防范意識較低,更易被“高回報”誘惑,一旦非法集資的犯罪分子資金鏈斷裂,將受到巨大的損失。

另據2021年5月1日實施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規定,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人自行承擔!

典型非法集資活動“四部曲”




第一步:畫餅。

非法集資人會編織一個或多個盡可能“高大上”的項目。以“新技術”、“新革命”、“新政策”、“區塊鏈”、“虛擬貨幣”等為幌子,描繪一幅預期報酬豐厚的藍圖,把集資參與人的胃口“吊”起來,讓其產生“不容錯過”“機不可失”的錯覺。非法集資人一般會把“餅”畫大,盡可能吸引參與人眼球。

第二步:造勢。

利用一切資源把聲勢做大。非法集資人通常會舉辦各種造勢活動,比如新聞發布會、產品推介會、現場觀摩會、體驗日活動、知識講座等;組織集體旅游、考察等,贈送米面油、話費等小禮品;大量展示各種或真或假的“技術認證”“獲獎證書”“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領導視察影視資料,公司領導與政府官員、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動選在政府會議中心、禮堂進行,其場面之大、規格之高極具欺騙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設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錢。非法集資人通過返點、分紅,給參與人初嘗“甜頭”,使其相信把錢放在他那兒不僅有可觀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還安全,參與人不僅將自己的錢傾囊而出,還動員親友加入,集資金額越滾越大。

第四部:跑路。

非法集資人往往會在“吸金”一段時間后跑路,或者因為原本就是“龐氏騙局”人去樓空,或者因為經營不善致使資金鏈斷裂。集資參與人遭受慘重經濟損失,甚至血本無歸。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法,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這是判斷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合法與非法的基本法律依據。任何單位或個人包括非銀行金融機構,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面向社會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均屬非法。



法官提醒




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集資參與人及廣大群眾要對非法集資宣傳保持警惕,切記天上不會掉餡餅,特別是老年朋友們,選擇投資項目時,需審核經營者的資質,應選擇正規合法的投資渠道,莫要貪圖高額利息的誘惑,將自己省吃儉用的存款投到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個人,到時追悔莫及。

來源:秀嶼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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