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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亞通跟區塊鏈有關嗎(怡亞通“星鏈友店”打著“區塊鏈”名義“拉人頭”涉嫌傳銷)

?最近,有讀者向微商電商調研反映,星鏈友店或涉嫌打著“區塊鏈”的幌子搞傳銷。據調查,“星鏈友店”由深圳市星鏈供應鏈云科技有限公司運營,而深圳市星鏈供應鏈云科技有限公司是怡亞通的參股子公司。“星鏈友店”宣稱有國資背景,以“區塊鏈”的概念大肆拉人頭發展下線。

星鏈友店是否真的有國資背景?區塊鏈項目暗藏哪些玄機?六個級別的制度背后有哪些風險?

“星鏈友店”,國資背景?

根據星鏈友店的合伙人介紹,“星鏈友店有國資背景,星鏈友店公司是深圳市星鏈供應鏈云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是怡亞通100%持股的子公司,怡亞通是中國首家供應鏈上市企業、是深投控控股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是中國網信辦備案企業。”星鏈友店和怡亞通又是怎樣的關系?

據微商電商調研調查,星鏈公司是由怡亞通孵化的子公司,2015年為怡亞通的子部門,于2016年成立公司,由怡亞通百分之百控股,由怡亞通董事長周國輝任法人代表。星鏈公司董事長兼CEO是怡亞通曾經的生態事業部執行總裁陳方權。

來源:企查查

深圳市怡亞通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注冊資本212269.7819萬元人民幣,于2007年11月13日上市,法人周國輝。據企查查顯示該公司有一百多條風險,還曾被行政處罰。在2018年8月以前,怡亞通由于高負債快速擴張,資產負債率高達80%,一度面臨破產清算。同月,深圳國資委同意由深圳市投資控股公司分三筆注資幫助怡亞通紓困,怡亞通才慢慢走出債務泥潭。自此,深投控公司成為第一大股東,怡亞通控股(母公司)持股數量下降變為第二大股東。

來源:企查查

深圳市星鏈供應鏈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1日,注冊資本1082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是陳方權,該公司屬于批發企業。該公司在2019年因買賣合同糾紛案由被起訴。

星鏈友店在2019年3月19日,獲得央企背景的中融國際信托Pre-A輪融資,融資金額1億元人民幣。中融國際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15日,主要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其前身是民企控股,現在屬于股份制企業雖然經緯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是大股東,但實際控制企業還是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所以中融國際信托有限公司是國企部分持股的民營企業。所以星鏈友店并不是貨真價實的國資背景。

合伙人制度,消費即投資?

星鏈友店的合伙人們宣傳:“星鏈友店運用‘供應鏈+互聯網+區塊鏈’模式將供應鏈云服務和資源賦能給個人,推動個人通過社交裂變和流量變現,并以通證的方式記錄用戶的貢獻行為,打造一個消費者共享的通證電商平臺。星鏈友店以“供應鏈+互聯網+區塊鏈”的產品結構,讓用戶既是消費者也是經營者。星鏈友店不僅讓用戶可共享平臺運營紅利,還激發了其個人價值回歸,做到人人都是新零售領域中的參與者。”

星鏈友店推廣人分享的制度圖片

根據星鏈友店推廣人提供的制度:星鏈友店合伙人共有6個級別分別是銀卡會員、專員、主管、經理、總監、副總裁。要加入星鏈友店需要先通過推廣人員的推薦下載星鏈友店APP,在會員區自由消費380元成為銀卡會員,拿平臺全年毛利30%分紅,此時每推薦一個銀卡會員可以獲得100元獎勵以及大約4個星鉆,間接推薦獲得36個星鉆。銀卡會員推薦5人在星鏈友店消費380元成為銀卡會員后,該銀卡會員升級為專員,可以獲得上一周星力值50%的獎勵。成為專員后,其小市場產出5個專員后,該專員就升級為主管開始拿周薪300元至8000元,獎勵2萬星力值。成為主管后,其小市場產出5個主管后,該主管就升級為經理,周薪3000元至50000元(小市場要求周完成6單),獎勵20萬星力值。依次類推經理的下線有5個經理后,該經理升級為總監,周薪2萬元至15萬元(小市場完成新增10單),獎勵200萬星力值。小市場培養5個總監,可升級為副總裁,周薪20萬元至80萬元,獎勵500萬星力值。

周薪計算:星鏈友店平臺拿出100%毛利潤進行分配,主管、經理、總監、副總裁這4個級別分別拿18%拆分成三個6%,一是整個平臺的6%,二是大區業績的6%,三是小區業績的6% ,也就是拿公司、大區以及小區的業績配比分紅。

根據星鏈友店推廣人介紹,星鏈平臺中包含兩種形式的通證,分別為星力值和星鉆。星力值是星鏈平臺內的功能性記賬單位用于記錄用戶對平臺所做的貢獻,總量無上限,隨著平臺發展而釋放,用戶可以通過平臺內的挖礦行為獲得星力值,星力值為用戶個人所有,無法流轉和買賣,主要用于按照定的匯率來兌換星鉆。星鉆是星鏈平臺內的獎勵型通證來連接和支持生態中的各個系統,是激勵用戶的重要工具,星鉆總量100億枚,上限恒定,永不增發,用戶挖礦獲得的星鉆都是由星力值兌換而來,即通過挖礦獲得星力值,再通過星力值獲得星鉆。星鉆的挖礦機制為“貢獻即挖礦”,星力值挖礦的途徑主要包括:一、消費挖礦,消費者和商家在星鏈生態中進行消費后即可獲得相應數量的星力值;二、營銷挖礦,用戶給星鏈平臺做的營銷推廣行為獲得星力值獎勵;三、社交挖礦,用戶提高在平臺內的活躍度獲得星力值獎勵。

前幾年就出現了與星鏈友店類似的打著“區塊鏈”的旗號,也同樣是宣傳“購物即挖礦,省錢又賺錢、零投資也能月入上萬”的APP秘樂,秘樂平臺內流通一種項目方憑空創造的代幣叫秘豆,用戶的所有目的就是獲取更多的代幣以賺到更多的錢,并且秘樂也是宣傳恒定2.1億枚秘豆,不僅永不增發,且會銷毀的通縮模型。但沒過多久秘樂就被爆出借“區塊鏈”斂財數億元被工信部約談APP已被下架。

根據星鏈友店的合伙人制度分析,星鏈友店制度存在“門檻費”的概念,晉升制度涉嫌多層級“拉人頭”的傳銷模式。在星鏈友店平臺雖然用戶可以選擇不推薦新用戶,只是單純完成任務獲得星力值,但是大部分用戶賺取收益的主要來源之一就是靠發展下線。星鏈友店平臺店主不以自身產品的質量與服務賺取利潤,而是以發展下線獲得獎勵和收益分成,鼓勵拉人頭形成層級網絡,對于發展下線的人員明確表明提供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如平臺分紅、星鉆獎勵)。星鏈友店計算報酬的方式是靠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為標準,下線的銷售業績會持續影響上家的收益,且上家所得收益并非來源于銷售商品或服務等合理利潤,而是通過不停發展下家抬高星鉆價格,引誘人接盤。

根據“二高一部”在2013年11月14日聯合下發的《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該《意見》第一條也規定了關于傳銷組織層級及人數的認定問題: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另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相關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后 記

星鏈友店大肆宣傳的國資背景并不真實,且其以“供應鏈+互聯網+區塊鏈”為遮掩,設置拉人返現制度,誘惑投資者不斷“拉人頭”發展下線,且投資者在平臺投入資金后,資金并沒有流入任何項目,也不產生價值,投資者的分紅等獲得的金額都是來自后期投資者的投入金額,涉嫌資金盤傳銷。星鏈友店宣傳公司上市發放紅利,以發展下線升級職位,然后根據職位給合伙人原始股,涉嫌原始股詐騙。星鏈友店以“會員費”名義吸收存款,涉嫌非法集資。請廣大投資者和消費者們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避免陷入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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